15. 《永康市新能源发展规划(2023-2025)》
1月17日,浙江省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永康市新能源发展规划(2023-2025)》。充换电方面,《规划》明确:
1)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浙江省和金华市统一部署,贯彻落实持续《永康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网点规划(2023-2025年)》。成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下乡相关工作。优选建设运营主体,鼓励市国有企业、充电设施民营企业等各类主体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充分利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适时出台永康市配套财政补贴政策,给予充电基础设施场址租金、建设成本、运营成本补贴。全面推动乡村配网规划与农村充电设施规划衔接,适度超前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容量,满足乡村公共和私人充电设施建设需求,合理保障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廊道空间资源建设用地。至2025年,永康市累计建成公共充电站190座,充电桩1098个(充电枪1640个)。其中城市地区公共充电枪1146个,乡村地区公共充电枪494个。
2)推进智慧交通换电网络建设。围绕城市混凝土搅拌运输、建筑砂石及渣土运输城市环卫运输等在内的城市内短倒运输场景,促进重型货车和物流集卡等领域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培育电动市政专用车应用环境,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与国家电投、上海启源芯动力、浙江启源焕电科技等重点企业加强对接,创新合作模式,发挥企业综合产品优势,与永康国资平台属地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加快推动项目落地。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研究出台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车辆充换电补贴、新能源重卡免限行等支持性政策,完善土地、财政等要素支撑。到2025年,建成充换电站10座,满足500台重卡、市政专用车充换电需求。
3)推动充电设施品牌项目建设。加快光储充一体化模式推广,利用景区、大型露天停车场等场所,建设新能源车棚光伏、光伏路灯、分布式储能、充电桩和能源服务中心等,推动有序充电控制、V2G双向充电等技术应用,深化数字5G技术与新能源、充电设施的融合,加快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技术等研发应用,通过源网荷储灵活协同调度,发挥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终端作用,与电网交互参与削峰填谷,建设集光伏、储能、充电、放电等多重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充电站。结合永康方岩风景名胜区的优势,构造生态多元的光储充综合示范场景,结合国风宋韵文化元素强化美学设计,促进充电基础设施与周边环境的融合,在沿路服务区、停车区、景区停车场、规模较大民宿等地区,为游客提供充电+休闲等综合服务,创新充电设施经营服务模式,打造可复制推广的品牌样板。
氢能方面,《规划》明确:
1)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拓展推广应用场景,以城市公交、通勤客运为主的客运场景,推动重载货运、城际物流、工程车辆、市政环卫车辆有序替代。探索小型汽车领域氢能示范,鼓励开展燃料电池网约车、租赁车、产业园区通勤用车、公务用车试点应用。创新商业模式,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生产企业与车辆运营方通过融资租赁、以租代售、联营线路、共建共营等方式开展经营模式创新,推动应用示范落地。到2025年,建设一条氢能公交路线,氢能公交车数量达到20辆。
2)推进加氢站建设布局。落实《浙江省加氢站发展规划》,明确永康市在浙江省加氢网络中的定位,推进永康市客运中心加氢站建设。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在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场址条件实施加氢站改扩建工程,按照功能集成化、资源集约化、运行商业化的原则,开展加油氢、气氢、电氢、油气电氢等合建站示范,探索站内制氢、储氢和加氢一体化加氢站项目建设。推动加氢模式创新,加强加氢设施节能管理,支持加氢站数字化建设,推广共享、租赁等经营模式,提升运行维护和服务专业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设1座加氢站。
3)加强氢源保障。积极对接永康周边化工园区,争取工业副产氢等低价氢源,强化氢气储运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氢源运输通道,提升高压氢气长管拖车运输能力,确保永康市加氢站和氢能相关产业用氢需求。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建设,结合永康市光伏电站建设工作,加快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发挥示范项目带动作用,增加绿氢氢源供给能力。
4)加强氢能技术攻关。持续推进绿色低碳氢能制取、储存、运输和应用等各环节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推进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技术创新,推进氢气压缩机、氢气加注机等核心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重点推动高压气态储氢瓶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研发,推进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固体聚合物电解质电解水制氢、高温氧化物电解水制氢、超低温液态储氢、有机液态储氢、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等技术突破。
(来源:永康市)
16. 广东工信厅等印发《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
1月17日,广东工信厅等印发《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计划》明确,到2025年,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培育取得明显进展,全省汽车制造业营业收入超过1.35万亿元,其中汽车零部件制造业营业收入突破6000亿元;汽车工业增加值超过2800亿元;汽车产量超过530万辆,占全国汽车总产量比重超过18%,其中新能源汽车超过300万辆;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桩超过21万个。
积极引导使用新能源汽车。落实促进汽车消费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和居民区充电桩建设,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制氢、加氢、储运设备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形成氢能产供储网络,合理布局加氢站,加快推动加氢站建设,支持加氢合建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
(来源:广东省)
17.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4年度车规级芯片科技攻关“揭榜挂帅”榜单的通知》
1月19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4年度车规级芯片科技攻关“揭榜挂帅”榜单的通知》,需求目标方面,《通知》明确:为保障整车供应链安全,推动国产芯片产业发展,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围绕国产车规级芯片搭载应用,按照“揭榜挂帅”组织形式,面向各类创新主体征集科研攻关项目,现发布2024年度车规级芯片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榜单。揭榜团队可以选择榜单中的一种或多种芯片任务进行揭榜。
(来源:北京市)
18.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行动方案》
1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行动方案》,智能网联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方面,《方案》明确,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加快南沙新能源汽车企业引进和培育,建设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自主品牌创新基地、新能源汽车出口基地。
(来源:广东省)
19.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发布《攀枝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1月19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发布《攀枝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新能源汽车、氢能方面,《方案》明确:
1)大力推广新(清洁)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稳步推进换电模式和氢燃料电池在重型货运车辆、营运大客车领域的试点应用。推进物流枢纽和园区场内车辆装备电动化更新改造,力争到2030年基本实现电动化。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不含摩托车)达到50%左右。
2)聚力打造氢能产业示范城市。大力发展氢能制备、储存、运输、应用及装备制造产业。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加快推进就近利用氯碱副产气、焦炉煤气制氢,推动液氢一体化应用示范等项目建设,建立以绿氢为主、集中式供氢和分布式供氢相结合的低成本氢气供应体系,积极推动氢能多场景应用,重点围绕氢能车辆在矿山、物流等重型交通领域应用,稳步推进氢化工、氢冶金、氢发电应用示范,支持西区格里坪园区建设制氢产业集聚区,钒钛高新区建设氢能支撑产业和应用产业集聚区。
(来源:攀枝花市)
20. 《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规定(试行)》
1月19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规定(试行)》。《规定》由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及定义、技术要求、建设与安装要求、运行与维护要求6个部分组成,用于指导用户在设备选型、供电系统设计、运营平台功能、有序充电、建设安装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管理要求。
1)设备选型:明确了应选用获得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应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强制性认证或型式试验报告。充电设备应能够实时接收并快速响应充电运营管理平台下备应响应充电运营管理平台下发的有序充电策略,响应时间应≤60s。
2)供电系统设计:居民小区应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置专用的供电回路。
3)运营平台功能: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宜支持各类充电启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移动客户端扫码、刷卡、车充识别、有序充电等。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应支持峰谷计量、计费,支持定制化计费策略。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应按照政府监管平台的要求上传充电设施的基本信息。
4)有序充电: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应能接收电力负荷监控平台下发的负荷调控指令,并制定有序充电策略下发至充电设备进行响应。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应具备远程启动和停止充电的功能。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应具备将有序充电运行数据传至政府监管平台的功能。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应具备安全预警功能,同时能以包括但不限于充电用户端/短信/邮件等方式发送预警通知至用户。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可靠性应达到99.9%,提供7天×24小时的连续运行保障,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大于2000小时,平均故障修复时间小于2小时。
(来源:成都市)
21. 龙华购车 乐享补贴”2024年海口市龙华区政府第一轮新能源汽车购车直补活动方案
1月19日,海口市龙华区政府第一轮新能源汽车购车直补活动方案出炉。
补贴对象:对活动期间在海口市龙华区统计局纳统入库的汽车零售企业购置新能源小型汽车(不含专项作业车)新车,并在海口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购车补贴,购车补贴以数字人民币方式发放到购车人建行数字人民币钱包。
补贴额度:本次补贴金额分为两挡,补贴600辆,共计280万元。第一档,购车发票(不含税车身价)金额为10万元(含)-20万元(含),补贴4000元/辆,补贴200辆;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不含税车身价)为20万元(不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辆,补贴400辆。
(来源:海口市)
22.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新能源汽车领域2024年重点任务
1月21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北京市市长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了2024年重点任务,新能源汽车相关方面,重点任务明确:
1)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提振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
2)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布局电机、电池、电控、车规级芯片等关键零部件产业链。推进超高清视频全产业链优化升级。
此外,北京市市长殷勇提到,探索完善数据交易规范,提升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运营能力。启动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4.0阶段任务,推动机场、火车站、城市道路清扫等重点应用场景有序开放。
北京市将大力建设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跨境便利化服务等综合改革试点,推动算力中心、数据训练基地、国家区块链枢纽节点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探索完善数据交易规范,提升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运营能力。同时,北京市还将启动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 4.0 阶段任务,推动机场、火车站、城市道路清扫等重点应用场景有序开放。
(来源:北京市)
23. 《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
1月22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计划》明确:
1)氢能:推进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园、广州开发区、佛山南海和高明区等氢燃料电池产业园建设,建立广深高温燃料电池及系统研发制造基地,建立广州、佛山、东莞、云浮氢能高端装备产业集聚区和惠州、茂名、东莞、湛江、汕头氢能制储运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
2)氢能产业链培育工程:聚焦氢能核心技术研发和先进设备制造,加快培育从氢气制储、加运、燃料电池电堆、关键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的全产业链。多渠道增加氢气供给能力,充分利用省内大型化工项目低成本副产氢源,积极推进富余核电、可再生能源和谷电制氢。兼顾生产和应用,合理规划布局,适度超前建设氢气储、运、加基础设施;依托中广核和中集集团推进低温液氢设备、高压储运、低压固态储氢产业建设。利用低温氢燃料电池产业区域先发优势,形成广州-深圳-佛山-环大湾区核心区车用燃料电池产业集群。基于在SO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电解质隔膜片等核心零部件制造方面全球领先的优势,布局建设以SOFC为核心的清洁高效发电产业集群。积极拓展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支持建设大型民用液氢示范工程。
3)完善基础设施:到2025年,累计建成充电站约3万座,公共充电桩约45万个,加氢站超200座,基本建成适应珠三角、辐射周边的充电、加氢设施体系。
4)强化充电保障能力,优化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探索车、桩与智能电网灵活互动。稳步推进加氢站、氢油综合能源补给站和液氢站建设,初步建成与氢能应用相适应的供氢网络。
(来源:广东省)
24. 上海2024年将率先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1月23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在世博中心开幕。上海市市长龚正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表示,今年要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巩固提升工业经济比重,推动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全力落实新一轮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上海方案”,培育提升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民用航空、空间信息等高端产业集群,加快打造未来产业先导区。推动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智能机器人+”行动,率先开展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报告同时显示,去年上海新能源汽车推广35.4万辆,保有量达到128.8万辆、排名全球城市第一。
(来源:上海市)
25. 《吉林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1月24日,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吉林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方面,《纲要》明确:
1)推进交通与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发展,支持“旗E春城·旗动吉林”行动。
2)加快研制新一代高速智能动车组、智能城际列车等新产品,重点开展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加大汽车、装备制造等领域智慧物流装备技术研发力度,拓展智慧交通应用场景,推进智慧枢纽建设,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打造智慧出行平台“车城网”,推动长春智能巴士和智慧物流倒运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逐步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输送分拣等在公交、出租、景区接驳、港站物流等领域示范应用。
3)提高清洁运输方式的应用比例,鼓励企业更换新能源货运车辆,推进老旧柴油车淘汰;在服务区、物流园区、货运中转站建设充电桩、加气站等新能源车辆辅助设施。
4)进一步优化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制定物流车辆市区通行分类管理措施,加大对配送车辆便利通行的支持力度,放开新能源货运车辆的通行限制。
(来源:吉林省)
26. 浙江省四部门联合发布《浙江省建材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
1月25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浙江省建材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新能源汽车、氢能方面,《方案》明确:
1)打造绿色供应链,鼓励中长途运输采用铁路、水路,中短途运输采用管廊、新能源车辆,减少厂内物料的二次倒运及汽车运输。
2)发挥大企业引领作用,探索建设一批建材氢能利用、全氧燃烧、低碳胶凝材料、固碳建材试点示范。
(来源:浙江省)
27. 保定市发改委发布《保定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
1月26日,保定氢能产业成果发布暨全国首个百台级氢能环服项目启动。会上,保定市发改委发布《保定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措施》明确:
1)支持燃料电池车辆示范应用、核心技术重点突破、基础设施建设、可再生能源制备绿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保障氢燃料电池车辆示范应用、氢气供应、加氢站(含综合能源站)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明确市级奖补配套、车辆推广保障、关键部件研发、加氢设施建设、运输体系建设、氢气供应奖补、绿氢制备应用等奖补比例、金额与范围,并实施“一链办”审批模式,确保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生产即准营”。
2)将在保定市高新区成立保定市氢能产业研究院,并依托研究院建设氢能示范运营数据平台,对燃料电池汽车、氢气供应等示范运行实现监管。保定国家高新区将给予50万元/年运营补贴,支持研究院及数据平台运行;设立2亿元的保定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保障氢燃料电池车辆示范应用、氢气供应、加氢站(含综合能源站)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等。
(来源:保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