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的有序充电指令或措施,机动调整充电时序和输出功率,实现有序充电。充电设河南省政府《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
2023年12月3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要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汽车生产企业让利促销,支持各地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
1月23日,据郑州发布消息,为推动郑州市新车销售,加速消费市场回暖,奋战首季“开门红”,郑州市正在开展2024年“腾龙焕新”双节汽车促消费活动。2月29日前,在郑州市范围内统一发放5000万元汽车消费券,其中发放新能源车消费券4000万元,发放燃油车消费券1000万元。
(来源:河南省)
2. 《宁东基地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年修订版(意见征求稿)》
1月3日,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了《宁东基地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年修订版(意见征求稿)》。氢燃料电池重卡方面,《征求意见》明确:鼓励、支持企业应用氢燃料电池重卡开展物流运输,积极参与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创建。
1)对取得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的物流运输企业,年运输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当年对宁东基地经济发展贡献的5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最多奖励3年。
2)对符合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要求、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取得自治区要求的经营许可证且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运营主体,按不超过核定设备购置和安装总投资20%的标准给予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资金分3年拨付。
3)对参与城市群整车示范应用且取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的车辆,根据年度氢气实际使用量,按15元/公斤标准给予运营主体用氢补贴。城市群示范任务完成后仍开展运营且年度运行里程不低于7500公里的车辆,在本政策施行期间可持续享受用氢补贴。
4)为城市群整车示范应用提供符合要求的运营场景支持且氢能车运营数量达到50辆及以上的,按照2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运营场景提供商“氢能交通先行者”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万元,直至城市群示范任务结束。国家示范完成后仍继续提供运营场景支持且能保证车辆年度运行里程不低于7500公里的,在本政策施行期间可持续享受奖励。
(来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3.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1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新能源汽车方面,通知提到要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继续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鼓励各地区多渠道解决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既有居民住宅小区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设停车位并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内部自用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
4. 成都市经信局发布《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
1月5日,成都市经信局发布《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氢能方面,《细则》明确: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发展利用。对绿电制氢项目市区两级联动给予0.15-0.2元/千瓦时的电费支持。鼓励氢能多领域应用示范,对加氢站建设运营,给予最高1500 万元补助。
支持绿电制氢支持标准:对制氢设计能力 500标方/小时以上(含 500标方/小时)的电解水制氢企业,按实际电解水制氢用电量给予0.15-0.20 元/千瓦时的电费补贴,每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上述补贴由成都市及企业所在区(市)县两级共同分担,分担比例参照对市级重大产业化项目属地区 (市) 县补助的基础比例执行。
加氢站建设补贴支持标准:
1)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 千克的 35MPa固定式加氢站(含具有加氢功能的综合能源站),按加氢部分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 30%给予最高 50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对新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 500 千克的 35MPa 临时加氢站,且正式运营(以首张售氧发票日期计)一年以上,按加氢部分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 10%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临时加氢站取得原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后符合上述固定式加氢站标准的,可根据加氢部分初次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 30%给予扣除已获得临时加氢站建设补贴后的一次性差额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
3)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 千克的 70MPa加氢站、符合条件的“制氢-加氢”示范一体站,按加氢部分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 30%给予最高 100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加氢站运营补贴支持标准: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且销售价格不高于35 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 20 元、最高 500万元的运营补贴。
(来源:成都市)
5. 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1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自动驾驶方面,《措施》明确:推广智能共享移动出行方式。扩大自动驾驶开放测试道路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快速路开放,鼓励新型移动出行领域的企业打造智能出租、新型无人配送示范应用。
(来源:上海市)
6. 《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
1月8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
发展目标方面,《规划》明确:
1)到2025年,氢能产业培育孵化期。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氢能产业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氢能在交通、航天、化工、能源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取得积极成效,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约200辆,部署建设加氢站6座。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万吨/年,主要用于船用绿色甲醇生产制造,满足2-3艘甲醇动力集装箱船舶使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万吨/年。
2)到2030年,氢能产业试点示范期。氢能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以可再生能源制氢为主的供应体系初步建立,产业布局合理有序,在交通、航天、化工、能源等领域形成多元的应用场景。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约1000辆,加氢站增至15座左右。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40万吨/年。
3)到2035年,氢能产业应用推广期。产业发展总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氢能关键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同步,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化应用成效显著,在交通、航天、化工、能源等领域实现应用推广,为全国能源绿色化转型发展提供海南氢能贡献。
空间布局方面,《规划》明确:
围绕冷链物流“一中心四节点”(以洋浦为中心,海口、三亚、东方、琼海为节点)布局氢能在冷链物流车应用;围绕环岛旅游公路,海口、三亚、儋州等重点景区布局氢能在旅游巴士、多功能乘用车等方面应用;洋浦港、海口港等港口布局港口叉车、短倒重卡等氢燃料动力替代,为海南加入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提供支撑。
重点任务方面,《规划》明确:
充分发挥2030年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等政策优势,逐步建立氢燃料电池汽车与纯电动汽车互补的发展模式。在冷链物流车、短倒重卡、旅游巴士等领域先行探索氢燃料动力分阶段替代,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广到乘用车领域。争取纳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积极申报示范项目,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
推进海南加入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基于海南自贸港与广东在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产业发展、标准制定等方面广阔合作前景,共同联手开发东盟等海外市场,最大程度利用好“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积极推进海南加入广东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重点聚焦在技术协同攻关,燃料电池在重卡、冷链物流等领域试点推广,跨海输氢管道前瞻布局等方面。
《规划》提出以下氢能在汽车领域的示范应用工程:
1)氢能+重卡运用。利用自贸港港口物流设施资源,开展氢能重卡车辆示范,用于农副产品等部分散货和轻工医疗、机械设备、炼化品等货物的码头内部短倒、码头与货运物流中转中心转运。
2)氢能+冷链物流应用。围绕全岛冷链物流“一中心四节点”布局,以食品生鲜、药品和高端技术中间品等冷链物流和流通配送为重点,推动实现氢燃料电池冷链物流车的分阶段替换。
3)氢能+旅游巴士应用。在环岛旅游公路,海口、三亚、博鳌、儋州等重点景区布局氢能在旅游巴士、多功能乘用车等方面应用,构建涵盖氢燃料动力分阶段替代示范应用。
4)氢能+乘用车应用。重点在海口、三亚、儋州等地推广大型氢燃料电池乘用车。
(来源:海南省)
7. 成都市《关于前瞻培育未来产业构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
1月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前瞻培育未来产业构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飞行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氢能方面,《实施意见》明确:
1)未来交通:深入贯彻交通强国、航天强国战略部署,积极探索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前沿成果商业化应用和低空经济新形态,促进相关领域科研院所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拓展,近期重点培育飞行汽车、新一代无人机、空天动力、商业航天等细分领域,建强无人机试飞基地,推动城市空管装备、载人垂直起降飞行器等相关产品研制等。
2)发挥新型基础设施的赋能支撑作用,加快高等级生物实验室、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环境、风洞类、光源类等实验验证设施建设,强化公共科技平台对技术熟化、工程化放大、原型制造、可靠性验证等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作用。
3)创造应用场景牵引的示范迭代机会,率先在数字诊疗、氢能、飞行汽车、“元宇宙+”等领域打造一批可示范、可体验、可推广的科技新场景。
(来源:成都市)
8. 《新征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宁夏建设科技支撑方案》
1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新征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宁夏建设科技支撑方案》,新能源汽车、氢能方面,《方案》明确:
1)开展智慧道路、智慧公交、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交通智能检测监测和运维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转化应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与充电、交通系统智能化等关键技术,构建高效货物运输与智能物流技术体系。
2)开展路面绿色低碳建造、道路智能养护等技术研究,研发全新一代基于“绿色技术”的高速铁路自耦牵引变压器、公路数字信息化全生命周期监管等新产品、新技术,推动交通电动化、高效化、清洁化发展,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绿色转型。
3)探索推进低风速风电、电解水制氢、光催化制氢、液氢储用等新技术熟化应用,持续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绿色低碳有机融合,通过数据赋能千行百业提升效率。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